大量收购贩卖病死猪肉 五被告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3-09-06 08:30:14
为谋取私利,杨超杰等五人铤而走险,大量收购、加工、贩卖病死猪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日前,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杨超杰等五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杨超杰多次购买他人病死猪屠宰,后在未经检疫的情况下,多次向被告人胡永庆、张学成、马多敏、单开军等人出售。被告人胡永庆、张学成等人明知被告人杨超杰出售的猪肉是未经检疫的病死猪肉的情况下,仍多次从被告人杨超杰手中购买,后加工成皮冻、捆蹄、肉串等向外销售。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超杰明知是病死猪肉仍向多人销售,销售金额782948.4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胡永庆、张学成、马多敏、单开军明知被告人杨超杰销售给其的是病死猪肉仍予以购买并销售给他人食用,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五被告人的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杨超杰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被告人马多敏、张学成、胡永庆、单开军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六个月、一年二个月、一年;并分别处以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杨超杰多次购买他人病死猪屠宰,后在未经检疫的情况下,多次向被告人胡永庆、张学成、马多敏、单开军等人出售。被告人胡永庆、张学成等人明知被告人杨超杰出售的猪肉是未经检疫的病死猪肉的情况下,仍多次从被告人杨超杰手中购买,后加工成皮冻、捆蹄、肉串等向外销售。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超杰明知是病死猪肉仍向多人销售,销售金额782948.4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胡永庆、张学成、马多敏、单开军明知被告人杨超杰销售给其的是病死猪肉仍予以购买并销售给他人食用,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五被告人的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杨超杰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被告人马多敏、张学成、胡永庆、单开军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六个月、一年二个月、一年;并分别处以罚金。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