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月后发现送洗的羽绒服坏了,能获赔吗?
发布时间:2025-02-05 15:57:20
《民法君“典”案例》第一百九十六集聚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俩月后发现送洗的羽绒服坏了,顾客诉请赔偿损失8155元的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将羽绒服取回时,并未对羽绒服的清洗提出异议,在距离其取回羽绒服80余天后向被告主张权利,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羽绒服损坏是被告清洗行为造成,故对于原告关于要求清洗公司赔偿经济损失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被告从维护客户角度,自愿退还洗衣费55元,另同意给付500元。最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法院对原告诉求不予支持,对被告同意支付555元,法院不持异议。该判决现已生效。
责任编辑:韦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