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我与宪法微视频: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发布时间:2018-09-07 11:22:45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近年来,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始终紧握时代脉搏,紧随前进步伐,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通过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海北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各民族团结和睦相处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先后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赢得了党委、政府和各界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和一致肯定。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