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车祸父子阴阳两隔
2016年12月31日,这天晚上,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方平沟村的村支书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电话是一个女人打来的,她请村支书帮忙通知他们村的村民陈志德,说是陈志德的儿子出了车祸。
而陈志德此时还在外地打工,村支书便急忙将消息通知了在外地打工的陈志德。陈志德回忆说,他至今都忘不了自己接到电话的那个晚上。
原来给村支书打电话的人是陈志德的前妻,两人离异多年早已没有了联系,他无论如何都没想到,再有前妻的消息竟然是以这样的方式。
得知这一消息后,陈志德便即刻启程,连夜带着弟弟陈志能出发赶往了贵州六盘水。然而当两人赶到时,儿子陈照华却已经因为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了。
据了解,事发时,陈照华是第一次开货运大车拉货,没成想却在途经高速公路时冲出了避险车道,摔下了悬崖最终导致了死亡。
陈志能
料理后事却突收传票
由于陈照华是在工作时发生的车祸,属于工伤,按理雇佣方应对其进行赔偿。就这样,陈志德和弟弟两人在贵州六盘水奔波了十余天,终于和雇佣方达成一份赔偿协议。
处理完陈照华的身后事,陈志德和弟弟两人回了老家,本以为这场事故就算是过去了,可就在2018年3月,陈志德却突然接到了法院的传票。
2018年5月25日,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纠纷。原告方称,2016年12月31日,陈照华在贵州六盘水驾驶货车时发生车祸不幸身亡。事后,被告陈志德与陈照华生前的雇主方某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达成了赔偿协议。
协议中约定,由方某向死者家属支付一次性赔偿金45万元,然而被告陈志德在收到该笔赔偿金后,却迟迟没有将原告应有的份额给付给原告。
原来,坐在原告席上的女人徐金蓉正是陈志德的前妻,也就是已经死亡的陈照华的母亲,而她之所以将陈志德告上法庭,则是和儿子的死亡赔偿金有关,原告作为死者的母亲,有权分得该笔赔偿金,而被告一直未分割该笔死亡赔偿金,其行为已严重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
原告徐金蓉
被告陈志德
离异多年前妻要求分割赔偿
庭上,被告方提出,原告早在陈照华一岁半时就外出打工,在陈照华9岁时,原被告便已经协议离婚,此后,陈照华一直跟随父亲陈志德及爷爷奶奶共同生活,而原告徐金蓉则从未对陈照华尽到过抚养的义务。
被告方同时提出陈照华发生车祸死亡后,一直是被告与死者生前的雇主进行赔偿事宜的协商,而原告却从未参与过赔偿协议的谈判与签订,所以于情于理原告徐金蓉都不应该来分割这笔死亡赔偿金。
法庭上,徐金蓉说自打她1994年与被告陈志德离婚后,又先后再婚了两次,并且还生育了一个女儿,平日里她靠着打打零工赚些微薄的收入勉强维持生计,家里的经济状况十分拮据,这也是为什么她想要分割这笔赔偿款的原因。
被告方陈志德却说,这笔死亡赔偿金早已所剩无几了。原来早在2014年,退伍后的陈照华便去了成都打工,这期间他谈了女朋友,很快,两人便谈婚论嫁,婚后还在成都当地买了房子。
然而这段婚姻并没有存续多久,2016年11月,结婚还不到三年的时间,陈照华便和妻子离了婚。陈照华去世后,陈志德在整理他的遗物时发现,陈照华与妻子婚姻存续期间的房贷、生活费等开销,都是他通过银行贷款和他人借款得来的。
被告方还说,陈照华生前也正是因为想要多赚点工资,以便偿还欠下的债务,才换了工作去跑货运,却没成想第一次拉货的途中便遭遇了车祸。
陈志德的母亲
早年离异,徐金蓉这些年来究竟有没有对儿子尽到抚养义务?
儿子死亡,她又到底有没有资格来分割这笔死亡赔偿金呢?
这笔赔偿金究竟用在了什么地方,为什么会所剩无几?
这场纠纷将如何收场?法院又会做出怎样的判决?
首播:8月10日周六17:30
重播:8月10日周六23:13
8月11日周日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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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分割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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