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里的“枫桥”
发布时间:2024-03-04 18:08:21
六十年前,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二十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教节目中心《法治深壹度》栏目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推出四集系列纪实节目《法院里的“枫桥”》,将镜头对准9个入选“枫桥式工作法”单位的法院,讲述实质性化解纠纷的故事。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教节目中心《法治深壹度》栏目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推出四集系列纪实节目《法院里的“枫桥”》,将镜头对准9个入选“枫桥式工作法”单位的法院,讲述实质性化解纠纷的故事。
责任编辑:孙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