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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想跳单?不行,得买单!
发布时间:2021-04-10 15:16:25
  • 分类:其他
  • 来源:中国法院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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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房屋租赁中介公司服务后,当事人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交易机会,绕过中介公司直接与他人订立租赁合同,中介公司可以主张服务报酬吗?《民法君“典”案例》第九集聚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跳单”行为的二审民事案件,被告在接受原告的居间服务后,又选择与其他公司订立居间合同,最终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法院认定被告绕开原告最终达成交易实际系利用了原告提供的服务,应向原告支付报酬,最终法院判决维持一审原判,被告向原告支付报酬27000余元。

责任编辑:肖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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