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小区卖菜被制止突发病身亡 物业保安是否担责?
发布时间:2021-05-15 16:30:34
保安在小区内巡视制止占道卖菜行为,不料卖菜老人发病意外身亡,老人家属认为物业和保安存在过失,起诉要求赔偿,物业则认为自己无须担责。《民法君“典”案例》第十七集聚焦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事案件,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保安和物业公司系履行物业服务企业职责,维护小区的正常管理秩序,履职过程中亦不存在所谓对老人的“暴力驱赶”或其他侵权行为,对于老人病亡的后果依法不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索赔49万元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肖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