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里开网约民宿,真的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1-12-20 09:11:18
业主取得营业执照后在住宅楼里经营网约民宿,邻居起诉侵权。《民法君“典”案例》第四十五集聚焦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住宅房屋经营民宿遭邻居起诉的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将住宅用于经营用途,原告作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对此提出异议,诉请要求停止在住宅内的经营行为、恢复原住宅用途,于法有据,应予支持,即便被告的经营行为已向相关部门报备,其改变住宅房屋用途亦必须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最终根据民法典第279条规定,法院判决二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停止在涉案房屋内的经营行为,一被告(房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涉案房屋恢复为住宅用途,不得将上述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责任编辑:肖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