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首页 今天是:2024-11-22 12:28:47
业主要安充电桩,物业拒绝出证明?
发布时间:2022-01-24 08:40:26
  • 分类:其他
  • 来源:中国法院网络电视台
  • 播放时长:01:36
  • 播放次数:1,276

业主在自家车位安装充电桩,小区物业却不配合开具相关证明材料。《民法君“典”案例》第五十集聚焦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业主在自家车位安装充电桩被物业阻碍的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就加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申请,被告出具相关证明既属于履行配合工作的内容范畴,也属于对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义务的履行,至于充电设施安装所涉及的电容容量及电缆负载,应由供电企业的勘查结果为准,物业公司不能以质疑而拒绝配合,最终根据民法典第273条、509条和942条规定,法院判决被告应向原告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

责任编辑:肖旸

人物

  • 宋鱼水:保护知识产权的这颗心,永远在跳动
  • 乔蓓华:能帮助更多人 是我最大的满足
  • 陈志秀:法官是个在秤上称良心的职业
  • 张梅:法律或许是冰冷的,人心不是
  • 彭秋香:案子结了,她牵挂的那个女孩长大了
  • 1
  • 2
  • 3
  • 4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