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老伴已有成年儿女,该我来付扶养费吗?
发布时间:2022-05-30 16:02:08
《民法君“典”案例》第六十四集聚焦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再婚老年夫妻没有固定收入的一方主张扶养费的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均系再婚,鉴于被告年事已高,且二人婚前原告已有数名成年子女,因此,对于原告因身体疾病等生活费用支出,除了被告因负有扶养义务而应承担其中一部分以外,原告的子女理应履行赡养义务,现原告要求被告每月支付扶养费2000元数额过高,最终根据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判决被告自2020年10月起,每月支付原告扶养费700元,直至原告与被告夫妻关系存续终止之日,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