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生前给女友转账及买房买车,妻子能否要回?
发布时间:2023-02-27 16:51:29
《民法君“典”案例》第一百集聚焦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丈夫生前给女友转账及购房购车,妻子诉请女友返还的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男子在与原告妻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与被告保持男女朋友关系,被告多次接受给予的款项,男子虽已去世,但其生前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损害了妻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是一种无权处分行为。最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和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法院判决确认男子与被告之间的赠与行为无效,由被告返还原告各项款项共计59.19万元。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