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跳广场舞猝死,组织者被索赔60万元!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3-04-23 16:51:54
《民法君“典”案例》第一百零八集聚焦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老人跳广场舞猝死,家属向组织者索赔60万元的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综合案件事实和医疗机构认定,原告父亲的死亡系个人自身疾病导致而非他人过错,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原告父亲自愿参加被告组织的排练活动而发生意外,在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存在过错的情况下,被告不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责任,最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韦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