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住院期间坠亡,医院应该担责吗?
发布时间:2023-08-04 09:53:09
《民法君“典”案例》第一百二十一集聚焦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患者住院期间坠亡,家属诉请医院赔偿18万元的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护理人员对患者尽到了相应护理义务,及时发现患者欲离开病房时进行了劝阻,但患者有意支开其儿子又趁护士不备离开病房的行为实属医方和家属都难以预料和防范的行为,护士已经尽到相应护理义务,对于患者坠亡,医方的诊疗和护理均无过错,医方不存在违约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和五百七十七条规定,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现已生效。
责任编辑:韦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