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广告牌时被电击,责任谁来担?
发布时间:2023-12-18 11:24:27
《民法君“典”案例》第一百四十一集聚焦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工人安装广告牌时被电伤,诉请广告店和吊车司机赔偿66万余元的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一被告广告店作为承接安装广告牌和接受劳务的一方,没有事先作断电处理及配备防护工具,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50%的责任。二被告吊车司机直接操作车吊臂穿越高压线,未尽到安全谨慎注意义务,应承担35%的责任。原告未佩戴任何防护工具,其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最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法院判决一被告赔偿228763.99元,二被告赔偿160134.79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韦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