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闪离,彩礼还能要回来吗?
发布时间:2024-03-25 09:11:43
《民法君“典”案例》第一百五十三集聚焦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夫妻闪婚闪离,男方要求女方退还11余万元彩礼的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认识不久男方就通过微信向女方转账支付了彩礼11余万元,该彩礼数额已经超出了本地的善良风俗,也违反了民法典关于“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在双方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较短的情况下,双方离婚后,收取彩礼的一方应将彩礼部分予以退还。最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同时原告应向被告返还彩礼8万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韦安娜